芜湖市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九游会真人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皖教督委函〔2023〕5号)精神,结合《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号)有关规定,我市先后开展了幼儿园自评、县级督评及市级复评工作。近期,根据我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和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有关数据,组织专家研究分析,形成了我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基本内容如下。
(一)全市幼儿园自评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底,芜湖市进入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的幼儿园为555所,其中427所幼儿园完成了自评数据的填报和自评报告的提交,自评完成率76.94%。
(二)全市督评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底,市域范围内县区幼儿园督评完成256所,督评完成率46.13%。
(三)市级复评完成情况
本次市级复评工作委托第三方教育评价专业机构具体实施,采取查看园所环境、听取自评报告、查阅档案资料、查验自评系统、开展教职工和幼儿家长访谈、观察集体教学活动等方式进行,对被督评的68所园规范办园行为各项指标达成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其中接受访谈的教职工和家长分别为240人和150人,观察集体教学活动136节。
市级复评,统一督评标准,规范督评流程,借助评估系统,准确把握各园的真实情况,在开展督导、评估的同时,依托第三方专家,做好对园所办园行为的科学指导。督评过程中,对各园的办园行为进行逐一指导,帮助园所正确理解体现指标达成情况的每个采分点的含义,有效提供能够反映指标达成的有针对性的佐证资料,完善自评内容,使幼儿园在参与自评、督评的过程中,提高规范办园的认识和水平,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的目的,整体办园水平较上年明显提升。
二、参评园办园总体情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依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统计数据,按照测评系统的评分标准和等次水平划分标准(优秀等次:≥950分;950分>良好等次≥850分;850分>合格等次≥750分并且没有一票否决项;不合格等次<750分),从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结合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的一、二、三级指标和采分点,对照国家相关办园标准,通过对已完成督评的园所各级指标得分、各采分点合格率等情况分析:
截至2023年10月底,芜湖市参评园规范办园水平平均分为860.27分,达到良好等次,较2022年857.83分提升2.44分。五个一级指标的均分情况为:a1办园条件为220.23分(满分250分),安全卫生184.89分(满分200分),保育教育165.49分(满分200分),教职工队伍193.28分(满分250分),内部管理96.38分(满分100分)。
在参评的幼儿园中,a5内部管理和a2卫生安全两个一级指标得分较高,说明目前芜湖市幼儿园规范办园在内部管理和卫生安全两个指标完成较好。a1办园条件得分不高,说明目前在办园条件方面还有待加强。a3保育教育指标得分较低,教育仍需进一步规范,保育质量还有待加强。a4教职工队伍得分最低,说明目前学前教育师资尚有较大缺口。
(二)各县区具体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底,从总体得分、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各县区总分均值为:繁昌区906.45分,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880.24分,镜湖区870.11分,鸠江区869.95分,南陵县867.65分,弋江区866.62分,湾沚区850.7分,三山经济开发区825.77分,无为市820.25分。繁昌区、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湖区、鸠江区、南陵县、弋江区、湾沚区总分均值在950分>良好等次≥850分区间,为良好等次;三山经济开发区、无为市总分均值在850分>合格等次≥750分区间,为合格等次;没有<750分的县区。
1.办园条件(满分250)
各县区办园条件得分均值为:芜湖市经济开发区232.68分,繁昌区230.35分,鸠江区225.5分,湾沚区222.35分,南陵县221.97分,镜湖区217.9分,弋江区216.63分,无为市214.23分,三山经济开发区203.87分。办园条件得分最高为芜湖市经济开发区,得分232.68分,达标率为93.07%。得分最低为三山经济开发区,得分203.87分,达标率为81.55%。
2.安全卫生(满分200)
各县区安全卫生得分均值为: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91.83分,鸠江区191.04分,繁昌区190.59分,镜湖区186.88分,弋江区185.89分,南陵县185.86分,三山经济开发区178.73分,无为市178.12分,湾沚区177.36分。安全卫生得分最高为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得分191.83分,达标率为95.92%。得分最低为湾沚区,得分177.36分,达标率为88.68%。
3.保育教育(满分200分)
各县区保育教育得分均值为:繁昌区181.98分,镜湖区176.33分,弋江区168.08分,南陵县167.03分,鸠江区160.76分,湾沚区160.47分,无为市158.57分,三山经济开发区154.9分,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50.52分。保育教育得分最高为繁昌区,得分181.98分,达标率为90.99%。得分最低为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得分150.52分,达标率为75.26%。
4.教职工队伍(满分250分)
各县区教职工队伍得分均值为: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5.82分,繁昌区205.41分,弋江区198.62分,鸠江区196.69分,南陵县195.75分,三山经济开发区193.3分,镜湖区193.16分,湾沚区192.35分,无为市175.49分。教职工队伍得分最高为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得分205.82分,达标率为82.33%。得分最低为无为市175.49分,达标率为70.2%。
5.内部管理(满分100分)
各县区内部管理得分均值为: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99.39分,湾沚区98.17分,繁昌区98.12分,弋江区97.78分,南陵县97.05分,鸠江区95.98分,镜湖区95.84分,三山经济开发区94.96分,无为市93.83分。内部管理得分最高为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得分99.39分,达标率为99.39%。得分最低为无为市93.83分,达标率为93.83%。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整体发展不够均衡。当前我市存在学前教育资源在区域之间、县域之间分布不均衡问题。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集中在中心城区,乡村偏远地区幼儿园设施短缺、设备陈旧、投入不足、教师短缺,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与社会对学前教育需求旺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现象较为明显。不同地区、不同类别幼儿园保教水平差异较大,优质公办幼儿园数量不足,部分民办园、农村园保教水平不高,活动方式单一,教育方法简单,保教质量亟需提升。
(二)保教活动存在短板。一是保教活动有欠缺。部分幼儿园活动作息时间、周活动、日活动计划安排不科学,教师没按计划开展活动,活动没能做到动静结合或活动时间不够,缺少趣味性、儿童化。二是保教工作需强化。部分幼儿园教师保教知识缺乏,保教活动随意性大,保教计划不详细、不认真,日期撰写不清,内容简单,教学内容未全部涉及五大领域。三是教育理念要提升。部分幼儿园教育形式和手段单调,未能很好地遵循幼儿身心发展年龄特点开展保教活动,课程体系不够完善,课程特色不够凸显,部分民办园存在“小学化”倾向。
(三)学前教育师资队伍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农村园、民办园教职工配备不足,部分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存在教师队伍稳定性相对较差、学历结构相对偏低、保教比例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等问题。具体表现:一是部分公办园仍然没有明确教师编制,幼儿园教师稳定补充机制没有建立,“两教一保”人员配备不足,学前教育专业师资数量缺口较大。二是部分农村园、民办园教职工配备不足,特别是农村园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安保人员配备缺失,聘用教职工“五险一金”待遇,未能完全得到落实。三是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参差不齐,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学前教育师资要求。四是民办园教师流动性大,保教队伍不稳定,整体素质偏低。五是保教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教师比例偏低,个别民办园幼儿园存在教师无证上岗、未经培训上岗的情况。
(四)内部管理有待提升。一是制度落实不规范。部分幼儿园用制度代替章程,且落实不到位,卫生、安全等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未能细化、到岗到人,重大园务决策与管理缺乏科学性、系统性。二是内部组织不完善。部分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园缺少党、团、工会机构设置,膳食委员会作用不明显,幼儿食谱单一,营养搭配不均衡。三是财务账目不清晰。部分幼儿园没有独立账目核算,收支情况不明晰,部分民办园教职工工资发放混乱,膳食账目未做到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四是资料整理不系统。部分幼儿园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经验的总结重视不够,系统性不强,资料检索与查阅比较困难。
四、督导意见
(一)强化顶层设计,持续加大投入。一是优化学前教育的顶层设计。合理规划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根据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规范和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不断完善普及普惠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保障力度,不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二是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区要积极参加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加大财政投入,持续改善办园条件。教育主管部门要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要加强学前教育专业指导团队建设,为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提供更好科学引领、热情服务与指导监测。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县区政府要统筹推进部门联动,对个别整改不力收效不大或整改后未达到办园标准的幼儿园,做到“审批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学前教育事业规范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规范内部管理,提升办园质量。一是加强制度管理。要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为目标,以促进幼儿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为核心,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对规范办园行为重要性的认识,依法依规,对照督导评估指标要求,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办园质量,积极形成特色品牌。二是实施特色引领。要充分发挥公办园的示范作用,实行集团化办园,以点带面,打造幼儿园品牌特色,形成带动效应;要积极发挥幼儿园责任督学的作用,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促进幼儿园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科学发展,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
(三)提升师资水平,促进教师发展。一是增加公办幼儿教师数量。相关部门要在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同时,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强内部挖潜、动态调整,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学前教育领域合理倾斜,逐步增加公办幼儿教师编制数。二是提高民办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各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按师资配置要求,配齐幼儿园教职员工。要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及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准入审查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三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保持务实进取的作风,为教师搭建教研平台,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科学安排保教内容,关注个别幼儿,因材施教,全面提升保教队伍水平。
(四)积极落实,做好整改提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是进一步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提高质量的有效机制和途径。各县区要按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的实施程序,紧紧围绕“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督评目标,抓住评估重点和难点,提升督评工作的实效性。县(区)教育督导机构要把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纳入常规工作,按年度计划有序推进幼儿园自评、实地督导、结果反馈、幼儿园整改、复查等各项工作。加强责任督学对幼儿园的挂牌督导工作,通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经常性督导,促进幼儿园强化内部管理。县(区)教育督导机构要通过督评找出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督导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监督,强化督导评估的结果运用,不断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努力提升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