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芜湖市2023年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方案》的通知-九游会真人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
为切实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023年度年检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监管〔2023〕74号)精神和要求,芜湖市教育局制定了《芜湖市2023年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我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023年度年检工作,并形成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总结,于2024年3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校外监管科。
联系人:洪 楷 刘敏
电话:0553-3869118
邮 箱:
芜湖市教育局
2024年1月5日
芜湖市2023年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3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年检,引导各学科类培训机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培训材料、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落实预收费资金全流程监管要求,推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二、年检范围及内容
各县市区对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年检工作,年检内容包括:
(一)学科类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情况;
(二)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管理情况(培训材料编审人员资质,“双审核”制度落实,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情况;重点从业人员资质,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警处理、消防卫生安全、学员人身安全、学员保险、监控系统等);
(四)培训合规性保障举措(包括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培训内容与时间公示、教师信息公示;是否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是否按备案教材教学,教学内容是否超前超标,是否违规组织相关学科竞赛活动等);
(五)资金监管与风险防控举措(包括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资金监管情况,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学费纠纷处理、财务收支情况及资金流动情况,财务风险控制等)。
三、年检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2024年1月31日前,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各学科类培训机构对照年检的具体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填写年检自查情况表(表格见附件)。
(二)检查阶段。2024年2月15日前,各县区教育部门对有关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检查。
(三)抽查阶段。2024年2月底前,市教育局对有关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随机抽检。
(四)总评阶段。2024年3月12日前,各县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根据检查的情况,形成年检结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年检得分在80(含80分)分以上的为合格,得分在60—80(不含80分)分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年检不合格。未能按期提交年检材料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年度检查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五)公告阶段。年检结束后,由市教育局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统一公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及基本信息(基本合格等次以上列入“白名单”,不合格等次列入“黑名单”)。
四、工作要求
学科类培训机构年检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和管理行为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年检工作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价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机制,促进机构规范办学。同时,要加强对区域内机构的指导,认真抓好落实。对年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机构及时整改,促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