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九游会真人
芜教招考〔2024〕8号
芜湖市第十二中学、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师范学院(原芜湖师范学校):
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安排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于2024年5月11至12日举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我市参加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4511人。经研究决定,全市共设3个考点,考点设在芜湖市第十二中学(地址: 弋江区乌霞山西路61号)、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城南校区)(地址:弋江区花津南路公交4号站)和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师范学院(原芜湖师范学校)(地址:弋江区长江南路与白马山路交叉口)。为组织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考点在组织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组考环节各项政策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1.各面试考点要认真履行安徽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务会议精神,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面试考试中各环节工作,实现一级对一级负责,将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并延伸到考点、面试考场。
2.面试考点学校校长为考点主考,主考是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考点各项考试事宜。考点要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中的每个环节要实行签字负责制度。对在此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中由于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等,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面试考点实行考点主考负责制,下设网络技术、考务、监控、保卫、医疗、后勤等小组。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积极协助主考和副主考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
二、认真选聘、强化培训、严格考务管理
1.面试考点要选聘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遵守保密工作规定且无直系亲属参加这次面试的同志担任监考和考务工作。考点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强化考风考纪、面试业务和防疫工作培训,坚持培训合格后上岗。考前要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安徽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操作程序》中的相关规定,强化监考和工作人员依法治考意识的教育,熟悉面试程序,掌握考试业务,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培训中要突出四个环节:(1)面试前的准备工作环节;(2)考场监管环节;(3)保密、安全环节;(4)惩处违纪环节。
2.考生在候考室候考时,监考教师必须按照面试的考生签到表逐人核对准考证、照片、准考号及身份证,并督促考生签名。面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面试考生要携带必要文具(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个人电脑等参加考试,严禁考生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和复习资料带进备课室。考生完成面试后将面试试题及撰写的教案(活动演示方案)呈交面试考官,领回准考证后及时离开面试室。
3.所有监考、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纪律,坚守岗位,明确履行职责。考务工作要按《面试操作程序》的要求,科学化、规范化操作。加强对考场违规行为的严密监控,做到预防有力、发现及时,特别是要加强对替考、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的防范和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和防范有组织的集体舞弊行为,特别是有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舞弊行为。
对违规违纪的考生,监考教师要敢抓敢记,及时收集证据材料和发放《违规告知书》,认真做好考场记录,以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公平公正。每个工作人员要佩证上岗,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
三、做好考点、面试考场布置和有关准备工作
1.考点、面试考场布置要严格按安徽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指南执行。考点学校大门应悬挂大型横幅(或电子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芜湖考区xx考点。
2.考试期间,考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值班电话,处理紧急突发事件。考点应根据所处地理位置及环境情况,主动和考点周围单位联系或同环保、公安、交通、通信等部门联系取得支持,严格控制考点周边环境噪音(车辆、建筑及各种干扰声源)对考试的干扰,防止噪音影响考试。考场内要保持清洁,具备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条件。考前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网络、监控、电话、电铃、照明等的使用情况,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缮。
四、其他
1.考点大门保卫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凭监考证或工作证进入考点,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点。严禁其他闲杂人员进入考点。
2.为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平、公正,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和公布举报电话(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0551-64495946,市教育考试中0553-3884570),对徇私舞弊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予严肃处理。
3.2024年5月8日上午10:00时,召开考点负责人(主考和考务负责人各一人)会议(会议地点、教育考试中心七楼)。考务材料,考务会时下发。
4.市教育考试中心地点:中山北路28号(凤凰美食街口)。
以上各项希遵照执行。
芜湖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